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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工资补贴计划2.0(JobKeeper 2.0)

由于冠状病毒对经济的持续影响,澳大利亚政府已将工资补贴计划延长至2021年3月,以进一步帮助更多的企业度过难关。尽管补贴计划被延长,但发放金额将分两个阶段逐步降低,员工资格测试和雇主营业额测试也与原先有所不同。新的发放标准将从9月28日开始实施。

工资补贴2.0政策更新一览表

议会在2020年9月1日通过了工资补贴计划延长草案,并于9月3日正式立法。

直至2020年9月27日,工资补贴计划原政策保持不变。

此后,工资补贴在新政下将延长至2021年3月28日。

从2020年8月3日起,员工资格测试日期可选择2020年3月1日或2020年7月1日。

根据员工在四周内的总工作时间是否超过80小时来决定不同的工资补贴金额。

营业额测试将使用实际数字而非预估数字,且需要每季度复测(即非原政策中的“一次测试,永久适用”)。

以下情况还需等待进一步政府政策的公布:

1.       需要使用特殊营业额下降测试 (Alternative Tests)的企业: 例如在2019年同期尚未开始营业的新企业、在过去一段时间内经历了结构重组的企业、业务具有特殊季节性的企业、一般没有营业额的被认为是服务性质的集团服务人事公司(service entity),等等。

2.       对于员工在2020年2月和/或6月工作有非常规定工作时间要求的企业;

3.       以生意参与者身份(business participants)申请工资补贴的企业。

对于工资补贴计划2.0,政府的预算支出“仅为”160亿澳元,明显低于工资补贴计划1.0的700亿澳元预算。

员工资格测试

从2020年8月3日开始,员工资格测试日期可从2020年3月1日调整至2020年7月1日。

这个变化使得更多的员工更有可能符合工资补贴计划的申请条件。这包括:

  • 在2020年3月1日- 7月1日之间新入职的正式员工或长期临时员工;或
  • 在2020年3月1日之后从临时员工转为长期临时员工,或全职员工,并在7月1日保持雇佣关系。

工资补贴计划对于员工是澳大利亚公民,永居或是新西兰444签证的持有人要求保持不变。

 

雇主营业额测试

工资补贴计划2.0将分为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为2020年9月28日至2021年1月3日;第二阶段为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3月28日。每个阶段雇主都需要进行营业额测试以评估自己的企业是否达到申领标准。

  • 申请第一阶段补贴(2020年9月28日至2021年1月3日),需使用2020年7月至9月季度的实际GST营业额(工资补贴旧政允许使用预估的营业额),对照相应季度(大多数情况下为2019年同一季度)进行测试;
  • 申请第二阶段补贴(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3月28日),需使用2020年10月至12月季度的实际GST营业额,对照相应季度(大多数情况下为2019年同一季度)进行测试。
  • 工资补贴计划0 无需符合达到持续营业额递减的要求。这也就说如果您的企业有可能不符合2020年第四季度(10月至12月)的工资补贴申请,但是这并不影响企业申请2021年第一季度(1月至3月)的工资补贴。这一点对于正在经历墨尔本第二次封锁的客户尤为重要。
  • 同此前的工资补贴计划0类似,澳洲税务局将会针对一些企业的特殊情况公布相关特殊营业额或是评定平均工作时间的测试方法(Alternative Tests)。我们将会在有了进一步相关政策解析的时候及时更新信息,也欢迎您致电我们进行进一步咨询。

补贴金额

补贴金额在不同的阶段将根据员工的平均工作时间分为两档。

  • 第一阶段(2020年9月28日至2021年1月3日):

在2020年3月1日或7月1日之前的四周内(即2020年2月或6月),总计工作时间为80小时或以上的员工,补贴金额将为每两周$1200;总计工作时间不足80小时,补贴金额将减少至每两周$750。

  • 第二阶段(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3月28日):

在2020年3月1日或7月1日之前的四周内(即2020年2月或6月),总计工作时间为80小时或以上的员工,补贴金额将减少至每两周$1000;总计工作时间不足80小时,补贴金额将减少至每两周$650。

公平工作法(Fair Work Act)相关政策

根据公平工作法,享受工资补贴的企业可以根据相关工资补贴计划条例(JobKeeper Provisions)就员工的工作时长、地点和工作日期提出要求。工资补贴计划2.0执行后,原先在1.0政策下领取补贴、但不符合2.0政策要求的企业仍然可以在满足一定条件的基础上使用部分JobKeeper Provisions就工作安排对员工提出要求。此外,对于未达到工资补贴计划政策要求、但营业额较同期下降幅度达10%的企业,亦可在获得相应的资格证书(Certificate)或发布法定声明(Statutory Declaration)后使用JobKeeper Provisions。具体政策取决于企业的雇员人数。如有这方面的需求,欢迎您致电我们进行进一步咨询。

更多详情请见下表:

JobKeeper 1.0

2020331- 2020927

JobKeeper 2.0第一阶段

2020928- 202013

JobKeeper 2.0第二阶段

202114- 2021328

$1,500/两周

> 80时/四周   -   $1,200/两周

< 80时/四周   -   $750/两周

> 80时/四周   -   $1,000/两周

< 80时/四周   -   $600/两周

202031202083日之前申请)

202071202083日之后申请)

2020年7月1日

2020年7月1日

预计GST营业额下降

2020年三季度(7月至9月)实际GST营业额下降

2020年四季度(10月至12月)实际GST营业额下降

总营业额 > 10亿,下降50%以上

总营业额 < 10亿,下降30%以上

慈善机构/非营利组织,下降15%以上

总营业额 > 10亿,下降50%以上

总营业额 < 10亿,下降30%以上

慈善机构/非营利组织,下降15%以上

总营业额 > 10亿,下降50%以上

总营业额 < 10亿,下降30%以上

慈善机构/非营利组织,下降15%以上

 

经验贴士

根据过去几个月帮助客户申请并处理工资补贴的经验,我们在与ATO沟通的过程中总结了以下经验:

  • ATO或可以接受逾期的工资补贴申请。我们在8月底曾帮助客户成功申请到了7月的工资补贴。
  • 企业需自行评估是否满足工资补贴申请的要求,并接受由ATO的监督和管理。
  • 如果ATO发现并确认企业得到了不应得到的(或过多的)工资补贴,企业将被要求退还相关款项。
  • 在我们最近参与的一个案例中,在代表客户成功地与ATO沟通谈判后,ATO同意不追究客户获得的超额补贴。
  • 总结近期ATO对工资补贴申请进行的一些审查,我们发现了以下常见错误:
  • 错误应用营业额测试;
  • 在ACNC注册的慈善机构或非营利性组织未提交相应的表格(Government Grant Election Form)以将政府拨款排除在收入之外;
  • 员工提名通知(Employee Nomination Notice)未由相应的员工签名;
  • 没有为每两周工资低于$1,500的员工提供“补薪”,以使员工的应税总收入达到每两周至少$1,500;
  • 没有为符合资格,但是处在产假或长期服务假中的员工申请工资补贴;
  • 我们注意到,ATO对于工资补贴申请中出现的错误显示出一定的灵活性,并行使了广泛的自由决定权,以允许企业尽可能地继续获得相应的工资补贴。
  • 由于当前的工资补贴(Jobkeeper 1.0)允许企业使用预计的GST营业额,请您确保在申请时所做的预测是对当时可能发生情况的合理评估。请仔细评估疫情可能给您所在的行业和社区带来的影响,这些将会是支持您申请的重要论据。
  • ATO会重点关注那些营业额没有实际下降的企业,以及通过人为操纵营业额来通过营业额测试的企业。